封 面 评 论民企经理拟提拔为镇领导 到底属于哪一种任用模式?
封 面 评 论 □蒋璟璟
据澎湃新闻,杭州市萧山区委组织部近日发布的拟提拔任用区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中,现为民营企业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外贸经理的余黎宇,拟任镇(街道)区管副职领导职务。萧山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工作人员介绍,余黎宇的身份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过公开、严格的认定程序,不会有问题。本次公选与以往不同,有些界线都被打破,“以往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只要是规范的都是可以的”。
民企经理直接任用为镇街领导,类似的操作此前少有先例。之于此,有报道将之表述为是“提拔”,严格说来这是不准确的。因为余某本身并不属于公务员,不符合行政框架下的“晋升”要件,故而此次人事任命自然不能算是“提拔”了。
就如同当地官方所回应的,这次选才“打破了界线”,这颇有唯才是举、不拘一格的意味。客观来说,相较于体制内一成不变、按部就班的“提拔”模式,一名民企经理直接成为镇街领导的故事,很是让人耳目一新。其中所传递的改革信号与进步意义,是值得肯定的。或许,余某确有过人之处,也很能在新岗位上大有作为。凡此种种,都是可以想象,可以期待的。
可即便如此,公众还是不免要去追问,这波操作的依据和逻辑,究竟在哪里?一般来说,公务员的任用,有委任制、选任制、考任制等几种主流路径,近年来一些地方还逐步试水了“聘用制”。比照而言,余某的任用,似乎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因其本身不属于公务员序列,也就谈不上委任、选任了;并且,他也没有参加公务员考试,明显不属于考任制;除此以外,也应该看到,余某同样不属于是约定聘期的、充实到“高专业度岗位”的聘用制公务员——其直接跨界空降任街道领导,道理在哪里?
公务员任用制度、人事制度改革,固然是大势所趋,各地探路试水无可厚非。但与此同时,必须重申的是,任何一次选拔任用,都事关公平,事关游戏规则稳定性,以及体制中人的稳定预期。民企外贸经理拟提拔为镇街领导,“选才打破了界线”,还是要讲清楚决策理据,充分释疑说理才是。
新闻推荐
浙江“满分作文”事件后续 教育部考试中心已约谈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近日,媒体报道浙江省2020年高考个别阅卷人员涉嫌泄露考生作答情况、擅自使用评卷信息,个别命题教师涉嫌参与社会机构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