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李卉)为进一步落实“放管服”“一次办好”工作要求,深化便民服务改革举措,规范申报流程。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住房保障窗口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
据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房改和住房保障业务,自7月24日起,市住建局公租房保障对象资格认定和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两项业务由住房保障综合服务大厅移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此次移交事项包括:受理街道办事处(镇)报送的公租房实物配租申请资料(该业务目前暂停受理);受理公租房承租家庭的保障资格再次认定资料;受理街道办事处(镇)报送的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资料;受理公租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的保障资格再次认定资料;受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和上市交易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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