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舍亲情】一份陌生的快递
孟祥菊
午后,我正在家里清洁卫生。忽然,一串响亮的门铃声传来,推开楼门,是熟识的快递员小张,他笑着将一份装帧完好的顺风快递送到我手里,随口说了一句:“菊姐好,深圳来的信件,请收好!”
谢过快递小张,我好奇地打量起邮件的外封地址,是一份来自深圳市安保区的快件,上面连投递人的详细地址都标注得清清楚楚。心头不由一怔:近段时间,我并未网购过图书之类的物件啊!再说,广东深圳那边也没有我的亲戚和朋友。
带着一种好奇心理,我拿过剪刀,沿着撕缝处小心拆开信件,仔细一看,竟然是一份正规的图书出版代理合同!
我笑了,脑中瞬间想起一件事。半月前,我的确往一家出版商邮寄过两份这样的合同,上面填好了与我有关的所有信息。手中的这份回邮过来的合同书正是我所期盼的,因为只有拿到它,才意味着我经过数月努力完成的这部书稿可以公开出版和印刷,这也是每名业余写作者的最高梦想。
我忙取出合同书,认真将里面的内容核对一遍,不错,确是我所期待的那本亲子随笔集的正式出版合同,上面填写的数据和日期一样没差,均出自我手,只是在每页的中缝位置和合同的末页,多了几枚出版商的红色印章,它们便是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凭证。
欣喜之余,我猛然发现其中的端倪。记得我寄信的那家图书出版商的地址是在湖南湘潭,可这封信件却是从广东深圳快递过来的,这实在是一件奇怪的事儿。正在思忖之际,我却发现合同底部附有一张字条,上面用端正的楷体写着一行字:孟老师好!您的这份出版代理合同错寄到我这里了,现回邮给您!祝安好!
谜底终于揭晓,原来是一封失而复得的邮件!
众所周知,顺风快递的速度快,信誉度高,邮资也贵,既然是好心人复寄过来的邮件,理所当然应该将快递费还给人家才是。于是,我循着签单上的手机号码拨了过去,接电话的是个声音浑厚的中年男人,我礼貌地问了声好,并表达了谢意,随后说出想把快递费退还给对方的意图,男人听罢,马上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回复道:“孟老师不必客气,这类事我遇到过几次了,都是这么回邮的。至于那点儿邮资,无需挂怀,权当是我对文化人的一种敬重吧。同祝愉快!”说完这番话,对方便以手头工作忙为借口,迅速撂了电话,我的心里充满了温暖。
相知无远近,万里尚为邻。在这封失而复得的快递身上,我蓦然感到一种久违的小善良,那么质朴,却又那么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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