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明白人” 多多益善
□李英锋
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要求到今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
在很多村子里都有农技明白人、创业明白人、红白事明白人等,但“法律明白人”却很稀缺。没有“法律明白人”当参谋、出主意,村民们对很多法律、政策都吃不透、弄不清,在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时有可能稀里糊涂地被动接受,也有可能产生曲解、误解;遇到点事,很容易由着性子来,把一些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激化成比较严重的矛盾,甚至践踏法律底线,闯下违法犯罪的大祸;而面对一些合同纠纷、土地征用或流转纠纷、消费纠纷、劳动纠纷等,涉事村民由于法律素养有限,或许难以发现一些侵权问题,而即便发现了侵权问题,也往往不清楚维权的路径,不知道如何高效维权。
在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在一个村培育一定数量的“法律明白人”,就能够有效弥补农村的法治建设短板,就相当于给农村配置了“法律顾问”。这些“法律顾问”或许没有律师那么专业,但经过专门培训,足以帮助村民解决常见的比较简单的法律问题,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化解纠纷、维护权益。村里有“法律明白人”,一些村民也许就会少做甚至不做“横事”“傻事”。
“法律明白人”也是村民的身边人,与村民生活、劳作在一起,不仅与村民有感情纽带维系,还熟悉村里的事务和村民的情况,了解村民的需求,明晰相关问题或纠纷的实质,更容易取得各方信任,发挥司法调解作用,把一些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做到化解纠纷不出村,减少信访、诉讼事件。而对于需要“出村”通过司法机关或相关政府部门解决的问题,“法律明白人”也能给村民指个明道儿,帮村民与法定维权机制建立联系。同时,“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等方面,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有助于村民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法律、政策,有助于村民更积极地理解法律、政策。
村村都有“法律明白人”,就能多办法律明白事。“法律明白人”是农村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微观上对农民有具体的帮助,在宏观上对农村的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都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不用农民花一分钱的“法律明白人”越多越好、越精越好。
(据《农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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