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遭家暴跳楼截瘫离婚案续:法院判决离婚 抚养权归原告
河南商丘柘城县女子遭丈夫窦某某家暴跳楼离婚一案,有了新进展。
7月29日晚,澎湃新闻从当事人刘女士处获悉,柘城县人民法院于7月28日判决刘女士与窦某某离婚。
刘女士提供的离婚判决书显示,婚生儿子由刘女士抚养,被告窦某某支付抚养费用,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付清。
刘女士29日19时许发布微信朋友圈称,“解脱二字,足以诠释。只等刑事案件给我公平的结果。”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针对女子家暴跳楼一年没能离婚一事,柘城县人民法院7月25日发布通报称,6月5日,刘女士通过网上立案,起诉与窦某某离婚。7月14日,柘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由于双发调节意见分歧较大,法院不再进行调解,案件将择期宣判。(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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