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珠海豁免医学观察的澳门居民活动范围有变化 扩大至大湾区内地九城市
新华社澳门7月5日电 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5日宣布,经澳门、珠海两地政府协商,从6日早上8时起,经珠澳口岸进入珠海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澳门公务、商务和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进入珠海后的活动范围扩大至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城市。
澳门每天开放3000个公务、商务和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的申请名额,豁免有效期为7日,经澳门特区政府审核后,由珠海市确认并纳入名单管理。澳门公务、商务和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进入珠海后14日内,活动范围限于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及肇庆。
其中,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14日内未去过澳门和内地以外的地方;无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持澳门健康码绿码;持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此外,为避免口岸通关拥堵,澳门公务、商务和有其他特殊情况人员须经横琴口岸、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进出珠海,从其他口岸进入珠海将不获得豁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通关24小时之内须提前进行电子健康申报,如遇口岸拥堵等情况时,请按照口岸有关部门的分流措施通关。
上述人员进入珠海时须持以下证明材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澳门居民身份证;珠澳两地具资质机构发出的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包括粤康码、澳康码显示有效核酸检测证明)或者采样证明(采样证明须采样24小时后方可生效)。
应变协调中心提醒,上述人员进入珠海后14日内,活动范围仅限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城市,14日后可到广东省内其他城市活动。如超出规定范围活动,将可能被其他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擅自超出规定范围活动或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将取消其暂不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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