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包括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林木在内,我国林权登记将全面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19日对外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强调为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适应林业发展改革需要,解决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不规范、不到位等问题,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将林权登记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从7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机构坚持不变不换、物权法定、便民利民原则,全面履行林权登记职责。
根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明确规定的权利类型,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依法登记国家所有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和林地上的林木。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权利人申请换发林权证书的,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办理。单独申请森林、林木登记的,不予受理。
通知还对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积极稳妥解决难点问题、加快数据资料整合移交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通知强调,林权登记和林业管理要加强工作衔接,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互通共享,内部能够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当事人提供,避免折腾群众反复跑路。
自然资源部此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加快地籍调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原则,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面向山水林田湖草,城乡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正按中央要求依法加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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