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代理两案开庭时间冲突申请延期被拒 法院:需书面申请
北京张铁雁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雁向6月17日澎湃新闻反映称,他代理的两个案件分别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建华法院)与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法院审理,但两个案子审理时间重合了,他便向安陆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申请延期,却被拒绝。
6月20日,安陆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法定的开庭时间一般不能更改,如果被告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因法定事由,认为需要延期,可向该院提出书面申请,该院将依法进行办理。此外,如果被告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因办理其他案件在时间上有冲突,当事人可依法委托其他代理人(辩护人)。
但张铁雁认为,安陆法院的做法侵犯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与其作为辩护人的辩护权。
多名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没有硬性规定申请延期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律师可口头提出申请,只需将早于该法院作出的开庭通知书复印件提供给法院。
张铁雁称,他和律师孙大伟接受被告人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了两地两起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受疫情影响,两起案件的庭前会议与开庭审理时间均受到影响。
6月9日,张铁雁收到建华法院的书面通知,于文波、王波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于6月20日召开庭前会议,22日至24日开庭审理;6月12日,安陆法院也书面通知张铁雁,许厚胜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将于6月24日举行庭前会议。
建华法院作出的书面通知 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6月19日,建华法院书面通知张铁雁,于文波案的庭前会议时间变更为6月22日,开庭时间变更为6月23日至25日。
“于文波案是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我们无条件配合他们的时间。”张铁雁称,在收到安陆法院的电话通知和书面通知后,他就向安陆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提出申请,希望许厚胜的案子能够延期,否则他们无法参加许厚胜案的庭前会议,但对方以时间已经确定为由,不同意其提出的申请。
安陆法院传票
就此,安陆法院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法定的开庭时间一般不能更改,如果被告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因法定事由,认为需要延期,可向该院提出书面申请,该院将依法进行办理。此外,如果被告人的代理人(辩护人)因办理其他案件在时间上有冲突,当事人可依法委托其他代理人(辩护人)。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律师因开庭日期冲突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开庭日期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不影响案件审理期限的情况下,予以考虑并调整日期,决定调整日期的,应当及时通知律师。”
王誓华、张新年等多名律师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没有硬性规定申请延期必须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一般口头申请即可。不过,书面申请更为正式,律师也可口头提出申请,同时需将时间冲突的证据,即早于该法院作出的开庭通知书复印件提供给法院。(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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