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数据资产”入法
“数据资产立法应提上议事日程”“数据资产的确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规范数据资源的确权、维权”……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就如何通过立法规范数据资源使用展开讨论。
数字经济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并深刻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4月9日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将数据纳入生产要素范围, 明确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培育技术和数据市场。“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 首先就涉及到数据资产的确权问题,而数据具有虚拟性、可复制性、可加工、可传输等特点,从而使得确权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副局长杨帆建议,加快出台数据法,或在即将出台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数据安全法中, 进一步对数据权属问题予以明确,包括数据使用权、数据收益权、数据共享权、数据知情权、数据更正权等。
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孙宪忠说,有别于传统的土地、 人力等市场要素资源, 数据要素市场完善过程需要在法律制度、政策措施、市场监管等各方面进一步开展理论创新和实践验证,这其中,法制保障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据新华社北京5月2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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