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吊带乘地铁遭拒提醒莫成越界干预
近日,杭州网友“嘟嘟嘟嘟嘟嘟嘟”在网上发帖称:自己穿着吊带裙进地铁站时,被地铁安保人员说衣衫不整拦了下来,要求她穿上外套才可以进站。对此,涉事地铁站工作人员表示,地铁内外温差较大,怕她感冒好心提醒。(5月5日《都市快报》)
从法律角度说,地铁站工作人员要求穿吊带裙女乘客穿外套才能进入地铁站,于法无据,俨然是以善意提醒之名对女乘客私生活的越界干预。“法无禁止即可为。”根据现行的杭州地铁乘客守则,在对乘客的穿着方面有如下规定:“禁止赤脚、赤膊、醉酒者、烈性传染病患者或健康状况危及他人安全者进站、乘车”,并没有禁止穿吊带裙条款。既然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乘客乘坐地铁时穿吊带裙,那么女乘客穿吊带裙乘坐地铁是正当乘车行为,地铁站工作人员不该拒绝和阻止。地铁站工作人员不管以何种理由,限制、阻止穿吊带的女乘客乘坐地铁,都侵犯了穿吊带女乘客的合法权益。
这也提醒地铁站等公共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对客户进行善意提醒时要恪守界限,不能逾越界限,变成越界干预他人私权。(何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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