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荆州区推区内返家返岗举措:街镇间流动 需具备三条件
3月6日,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的一则“妥善做好荆州区内人员返家返岗”通知引发关注。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则面向荆州区各镇、街道办事处、管理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城南高新园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下发的通知指出,此举是为妥善解决区内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之间因疫情防控滞留人员安全有序返家返岗问题。
也就是说,人员流动仅限荆州区内部。此前,荆州市荆州区所有镇、村组、小区自2月16日14:00起执行全封闭管理:除警察、医护人员凭警官证、医师证、护士证出入,抗疫工作人员和水电油气、通讯网络、粮食蔬菜、医药物资、环卫等基本民生保障的车辆和从业人员凭市区防控指挥部统一制作的通行证和工作证出行,就医凭医院有关证明出行外,其他居民一律不得擅自出入。
根据3月6日的最新通知,返回对象及条件方面,现在荆州区辖区滞留他处需返家返岗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非“四类”人员(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法排除发热人员、密接人员)和已解除隔离的“四类”人员;(二)近14天以来(含返程当天)无发热、咳嗽、胸闷等症状的人员;(三)返回地具有住房或固定就业岗位的人员。
返回程序方面,第一步提交申请:滞留人员于3月7日下午17时前,向目前滞留地所在村(社区)提出申请,各村(社区)初审符合上述条件的,于当天将人员信息统计上报至所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审核后分返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汇总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由交通保障组第一时间交办拟返回地组织比对核实。第二部核实审批:3月8日下午17时前,返回地各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将核实符合条件(重点有住房或固定就业岗位)的滞留人员信息反馈至区防控指挥部交通保障组,由交通保障组通知相应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放行。第三步有序返家:3月9日由滞留地所属镇(街道、管理区、高新园)为返家返岗人员统一办理《辖区内滞留人员身体无异常证明及返家返岗证明》,并通知返家返岗人员领取证明手续后自行有序返回。
对于自有交通工具的,凭《返回证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单程返回。逾期不再放行。对于无自驾车辆的,可由滞留地亲友凭《返回证明》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返回,亲友送回车辆可往返一次,逾期不再放行。
荆州区隶属于湖北省荆州市,位于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荆州市市区西端,全区辖纪南、川店、马山、八岭山、李埠、弥市、郢城7个镇,东城、西城、城南3个街道办事处,太湖港、菱角湖2个农场管理区以及湖北省荆州城南经济开发区。各镇(街办)共辖133个村民委员会和37个居民居委会。人口60.12万。
据荆州市卫健委3月6日通报,3月5日0—24时,全市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截至3月5日24时,荆州市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580例,其中:中心城区585例、江陵县34例、松滋市140例、公安县135例、石首市90例、监利县251例、洪湖市345例。(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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