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普法宣传、女职工特别保护等活动 吉林加强维权激发女职工奋斗热情
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女职工‘四期’应受到哪些保护”“工作场所哪些行为属于性别歧视”……3月3日,吉林省女职工防疫和权益保护知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引爆全省工会系统,职工踊跃参加。
在“三八”节即将到来之际,吉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在全省开展普法宣传、女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推动监督检查等5项活动,推动形成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尊重女性的浓厚氛围,进而激发女职工奋斗热情。
为开展好线上有奖答题活动,吉林省总女职委专门制作了女职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电子书和知识竞赛题库,发布在省总微信公众号上供职工学习。答题活动从3月3日开展到3月12日。
此外,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各市州分发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宣传资料,引导各市州结合疫情实际,开辟网上专栏宣传法律知识,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
为加强疫情期间返岗复工的孕期、哺乳期女职工特别保护,将通过协商等方式,积极推动用人单位加强生育保护,结合实际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居家远程办公、灵活安排休假及工作时间。借助“互联网+医疗健康”优势,对孕期、哺乳期女职工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
同时,推动将促进工作场所性别平等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条款和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工作制度。注重加强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信息员队伍建设,开展女职工权益实现情况调查,及时发现、反映和纠正侵犯女职工权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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