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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期间被要求上班 员工投诉获支持

安徽工人日报 2020-03-05 01:56 大字

本报讯(记者甘皙)“所有员工必须于2月2日到岗上班,对于不按时到岗上班的员工,公司接受任何岗位的离职申请,不接受疫情期间任何形式的请假。”2月1日,看到公司工作群中的这个公告时,员工李某感到不解。当天,李某从塞班途经韩国回京,与社区联系后居家观察。“2日我肯定没法儿到岗上班呀!”李某与单位沟通无果后选择投诉。2月5日,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接到投诉后,协调朝阳区劳动保障监察队共同展开调查核实。

李某所在的教育科技公司是一家线上培训机构,已正常经营,有24名员工按公司要求上班,占公司员工总数的36.92%。2月6日,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带领监察员,及时约谈公司负责人,肯定和鼓励公司研究开发线上培训课程,创新经营方式渡过难关,同时要求公司必须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和北京市各项政策规定,特别要更加注重维护员工权益,关心关爱员工健康。

据调查,公司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未按照防疫期间北京市政府规定与员工协商,灵活合理的运用轮岗、在家办公、调整工时等工作方式安排员工工作;二是未允许员工说明未到岗原因而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没有给员工提供协商途径。

鉴于发布的工作群公告引发与员工的争议,企业应按照疫情期间相关政策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修订公告内容;通过对现有员工采取轮岗、网上办公、弹性工时等方式进行合理安排,能保证完成企业正常工作任务的,疫情期间尽量不裁员、少裁员。

经约谈,公司负责人充分意识到存在的问题,随即更改了要求员工复工的公告,李某的投诉得到快速、圆满的解决。监察员后续追踪了解到,该公司目前无一例主动与员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据了解,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同时又能让劳动者及时维权“不窝心”,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大力推行劳动维权“不见面”。 在《致来京务工人员的一封信》中重点向社会公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33人力社保电话咨询热线、市区两级劳动监察举报投诉电话、劳动保障监察维权二维码、官网、官微等多种维权渠道。

2月3日至25日,北京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共计受理12345及12333派单、维权二维码、举报投诉电话2331件,其中涉及疫情影响欠薪案件1718件。办结并回复的案件已达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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