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政协委员许方辉:年休假跨年不能清零
2020年已经到来,许多忙了一整年的人才猛然发现,2019年的年假还没休完。对此大多数人都会默默选择“认了”。
其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因单位工作安排原因无法休年假,可以跨年休,“带薪年休假跨年清零是误读”。今年武汉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交了相关提案。
八成人以为年假不休就没了
陈先生是一家国企核心部门的小组负责人,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一次,他带队完成一个大项目后,请年假去内蒙的乌兰布统草原放松一下,人刚走到秦皇岛就接到领导来电。
电话中领导说“没事,就是打电话问一下”,结果没聊两句,就话题转到了新项目需要人牵头上。他只好识趣取消行程,赶回单位工作。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得知,年假未休完可以跨年补休,陈先生激动地说,他十年没有休过年休假了。
“你知道年假没休完可以跨年休吗?”记者随机采访了20位市民,他们有3位来自机关部门及事业单位,7位就职于国企,10位就职于民企,其中17人表示,他们一直以为年假没休完就没有了。
法律明文规定“跨年休”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1月9日,武汉市政协委员、律师许方辉将一份“年休假跨年不能清零”的提案提交两会后表示——
带薪年休假不是单位额外给予的待遇红包,而是法律规定的不折不扣的正当权利。
跨一个年度安排年假,是立法者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对单位跨年度安排年休假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如果单位2020年仍未安排2019年度的年休假,也不会导致年休假归零,职工后续仍然享有要求补休或者补偿的权利。
想跨年休假难过领导关
你没休完的年假被清零了?还是单位给跨年补休?
3位市民表示,单位可以安排跨年补休;2位市民表示“理论上”可以,实际难落地;15位市民表示,公司规定“过期作废”。
你得知未休年假可以跨年休,是否会向单位申请“补休”?
4成受访者竟表示,怕伤和气,算了。
“当年的假都休不了,跨年休,更不用想!”市民陈小姐认为,这事找单位协调也不会有结果,还不如不提,免得伤和气。她的这一观点代表了不少人的想法。
“这事我跟人事部申请过,对方总是打哈哈!”张女士表示,单位对跨年补休年假“阴奉阳违”,不明确拒绝,却以忙碌等理由把假期“拖”没。
个人维权太难了
职工年假没休完,单位不补,可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负责人朱宏伟律师介绍,一旦出现变故,单位不承认职工积攒的年休假,职工就要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据不完全统计,在市民之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的4000多件劳动争议案件中,50%的职工会提出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补偿的诉求。
但是,朱宏伟律师建议员工,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与单位闹翻脸。“一旦撕破了脸,就将很难在单位立足。”
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如果单位无法举证证明已休完年休假,仲裁、监察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就会支持职工的诉求。
不让职工休年假老板应受罚
向市两会递交提案后,许方辉告诉记者,在这件事上,职工与单位处于能力与信息的极度不对等状况,个人申请或维护权利,困难重重。这不仅要求全社会都应当树立带薪年休假法治意识,而且要求我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动作为,让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到实处。
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处罚规定,不让职工休完年假的单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原题为:《年假没休完竟然不清零!专家:不让员工休老板应受罚》)(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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