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下届村居委会选举调整至2021年 每届任期改为五年
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决定,将全省下一届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时间调整至2021年,与全省县、乡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
据了解,去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决定,将村民委员会和城市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省民政厅负责人在说明中表示,此次调整村居委会换届时间有利于落实新修改的村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央有关文件规定精神,依法有序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同时有利于统筹推进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加强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据介绍,我省第七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于2017年上半年依法选举产生,2020年上半年任期届满;全省县乡换届选举时间为2016年,2021年任期届满。这意味着下届村居委会选举延至2021年后,本届村居委会的任期为4年。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全省共有村民委员会19799个、居民委员会6824个。
(原题为《广东省下届村居委会选举调整至2021年 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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