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照怎么拍须有更明确说法
26日,厦门一对新人用汉服照登记被厦门市思明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拒绝,两人只得再次拍照登记。对于拒绝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事,思明区民政局回应称,当时无法为这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因为他们穿着汉服,而是头发不行。(11月28日《北京青年报》)
此事经媒体报道以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很多网友都认为当地婚姻登记处工作过于死板,不懂得变通。但是从当地婚姻登记处随后的声明来看,整个事件多少都有误会的成分在里面。这对新人携带的照片之所以被拒绝,不是因为他们身着汉服,而是因为他们在头发上盘了东西,导致照片像艺术照而非证件照,所以不能进行登记。
对此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我国民政部2015年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对结婚照服饰、头饰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仅规定结婚登记时当事人需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所以新闻中这对新人提供的照片,虽然着汉服并不违规,但是头上盘了东西,可能不符合“免冠”的要求,所以才被拒绝。
站在证件照拍摄或提供者的角度来看,希望自己的证件照,尤其是结婚证上的照片好看一些,乃至另类新奇一些,无可厚非,但是只要属于具备法律效力的证件,就应该坚持真实、清晰为首要原则,而不能为了好看导致以后在用到证件的时候难以“人照合一”,这不但会给相关单位、组织在辨识上带来很大的困难,而且也给当事人自己平添许多烦恼,乃至导致自身权利受损。所以说不管是身份证照,还是结婚证照,都应遵循法律的明确要求,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照片。
而站在政府层面,一方面要尽最大限度满足公众的心理诉求,把一些证件照拍得好看一些。在这方面,公安部门在对待身份证问题上的改革举措值得点赞,现在很多地方在办理身份证的时候不但允许当事人拍摄好几次,然后选择一张自己最满意的,同时还设置了自助拍摄设备,由当事人自行拍摄,自己选择,直到自己满意为止。
另一方面,要从法律和制度入手,对拍摄证件照的标准、要求做出更加明确的规定。比如现行的《婚姻登记工作现行规范》中对结婚证照片的规定就过于笼统,不够详细和明确,容易引发误会,给各地婚姻登记处和公众增添麻烦,这是在今后值得改进的。 (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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