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被疑征地采取“瞒骗战术”:不见公示 强行低价收购
不公示、不给留用地、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返还10%新农村建设用地还被强行低价收购,村民们强烈质疑——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征地采取“瞒骗战术”拱屿村施工现场,山体被挖开
“我们也不知道开发什么项目,农田就被征走了。以前征地有回拨20%的地块给村委会和村民,其中10%是新农村建设用地,另外10%是生产生活留用地。但这次建设用地,还没签订补偿协议,镇政府就强征,出5万元就拿走了。”
日前,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拱屿村多位村民向报社投诉称,当地政府采取“瞒骗战术”征地。为此,海都君多次赴当地采访。
村民们只见挖田修路
不见政府公示
在漳湾镇拱屿村村民带领下,海都君来到现场。
村民老林告诉海都君:“没人告知,我们根本不知道是啥项目,看上去就是挖田修路。”
村民老王则告诉海都君:“这条连接宁德和漳湾镇的路名叫连城路,长约8公里,听说要征用370多亩耕地。”
连城路拱屿村路段的施工工地
据海都君目击,目前已动建开挖近千米的连城路主要在南埕村地界,拱屿村路段有一山丘的山林被毁、田园被开挖。
村民们质疑,这个建设项目的用地没经过审批,更没依法公示。
拱屿村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诉海都君,征地修路以及连片收储作开发,根本没有依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讨论。
副区长说“农转非”手续齐备
却不对海都君出示
海都君来到漳湾镇,想就此事采访林生镇长。镇党政办林姓工作人员解释说,采访必须先到蕉城区委宣传部开介绍信过来才行。随后,海都君尝试以多种方式联系林生镇长,表达采访意愿,均未得到回应。半天之后,蕉城区副区长兼漳湾镇党委书记巫白约海都君见面。
南埕村农田被填后在修路
在蕉城区政府大楼,巫白与蕉城区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接受了海都君采访。他们向海都君出示了蕉城区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说:“这里过去是基本农田,前几年被调整了,已经不是基本农田了。”他们介绍说,这次征用370多亩农田首先是收储,而后才是开发。目前,被征用的土地用于商业开发、房地产建设、教育设施等,一切手续齐备。
村民们怀疑“基本农田已被调整”说法的真实性。为此,在采访过程中,海都君多次要求查看“农转非”相关批文手续,工作人员始终不肯出示。
蕉城区声称留用地政策已取消
被省厅棒喝
拱屿村村民告诉海都君,参照以往蕉城区征地惯例,并结合他们向省自然资源厅咨询的结果,征收耕地要留给失地村民留用地,面积是被征面积的10%。然而,这回却没有给留用地。这对于失地农民来说,等于断了生活来源。
村民们告诉海都君,他们多次向镇政府和区政府反映。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回复:“留用地政策早在几年前就取消了!在要不要给失地农民留用地的问题上,各设区市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因此,这些年宁德市征地一律都没给留用地。”
拱屿村山地、田园表层已被开挖
带着蕉城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说法,海都君来到了省自然资源厅。该厅相关处室的负责人明确告诉海都君,蕉城区以及漳湾镇说留用地政策可由各地自行规定并已经取消的说法,是绝对错误的!国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民的基本利益,失地后必须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给失地村民10%留用地的政策规定并没有改变,各地政府应依法贯彻实施。此外,征用农用地必须经过省政府“农转用”审批。“这是高压线,各地必须遵守!”
返还10%新农村建设用地
却被当地政府强行低价收购
拱屿村村民告诉海都君,政府相关工作人员透露说,这次征地虽然没有给留用地,但会返还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可是,这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不会落实到村集体头上,镇、区政府用每亩5万元的价格一并收购了!
据悉,征地补偿费每亩43000元,加上每亩5万元的收购价,征收的补偿金是每亩93000元。村民们对此很不满:返还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政府作价5万强行收购了,再交付拍卖,高价卖给开发商搞房地产等商业项目。如此强买土地,岂不是无视法规,公然侵害村民的合法权益!
巫白副区长以及政府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目前征地的确有返还10%的新农村建设用地,也的确被政府以每亩5万元收购了。就农民质疑这种做法既损害农民利益也于法无据,巫副区长的解释只有一句话:“其他地方也是这样做的。”
厦门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法学专家刘国田分析指出,无论是收储,还是修路、连片开发,或是新农村建设,都必须先经过农用地转变为其他建设用地的审批,像面积达几百亩的大宗农用地,如果要转为非农用地必须经过省政府甚至国务院批准。否则,擅自征用基本农田的行为属于违法行政。
原标题:《村民怒了!宁德漳湾征地,被质疑采取“瞒骗战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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