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率超95% 接近完成
10月17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介绍中央企业2019年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并答记者问。
彭华岗在回答记者有关清除“僵尸企业”进展的有关提问时表示,我们曾经制定过处置“僵尸企业”三年工作计划,当时梳理出约2000户“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僵尸企业”主要是一些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生产产能较为落后的企业,如果能靠加强管理、深化改革让它发展起来,可能会解决很多的问题,所以我们计划用三年时间把它解决了。到目前为止,“僵尸”和特困企业处置率已经超过95%,接近完成。
彭华岗介绍,处置这些“僵尸企业”主要是采取各种综合性的措施,有的是通过司法程序破产、关停,有的是通过兼并重组,发挥一些优势企业的作用,还有一些是在改革过程中采取多种措施,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等方式,加强管理、重组整合,使这些企业实现脱困得到更好的发展。
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职工怎么安置?
彭华岗介绍,这几年关于“僵尸企业”处置以后的职工安置,大体上几种方式:一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职工转岗以后给予必要的补偿,由政府和企业来共同推动做这个事。二是有些企业采取提前退休的方式,在正式退休之前保证他必要的费用,到退休的时候按照退休来办理。三是一些企业对职工进一步加强培训,让他转到其他企业和其他岗位,什么情况比较多呢?通过“僵尸企业”的集团公司在集团内部来消化。“总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非常平稳地处理好了职工安置问题,基本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
除了推进“处僵治困”三年计划完成,国务院国资委也在梳理目前中央企业中的一些亏损企业。
彭华岗说,企业经营的好好坏坏是一个正常的过程,不能说把“僵尸企业”处置完之后就再不会出现这个问题,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会不断地去梳理一些经营不太好或者亏损的企业,采取综合方式尽快让企业理顺经营,保证正常的、可持续的经营。如果再出现这种“僵尸企业”的情况,我们也可以通过一些必要的法律程序,比如破产、关闭等方式解决,这几年我们国家这方面的法律还是比较健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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