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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推进措施解读(三)

济南日报 2019-10-16 11:29 大字

问:如何解决申请材料繁琐问题?

答:《通知》规定,最大限度简化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所需证明材料,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能够网上填写的表格等,不再要求提供纸制材料,取消可以通过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实现困难群众申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只需跑一次、无需开证明”。

问:为什么统一低保行政文书?

答:以方便困难群众为原则,进一步促进最低生活保障行政行为的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确保低保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全面应用统一的低保行政文书。对于确需困难群众填写的低保申请表、诚信声明及委托授权书,要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填写。对于必须及时向申请人反馈的信息事项,要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深入推进“互联网+救助”,在省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中全面应用低保电子文书,实现社会救助通过系统操作实施,确保管理平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问:如何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

答:全面应用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开展社会救助业务申请、受理、审核、审批、退出等工作,全市所有区县、镇街的社会救助综合管理平台使用率要达到100%。完善“部省市县”四级贯通的“1+ N”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不断拓展市、县两级核对数据源,提高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甄别能力,加快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兰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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