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蓝天白云”,天津公开征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意见
新华社天津10月15日电(记者 周润健)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15日起全文公布《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已成为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泽庆介绍说,《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是本年度的审议项目和京津冀立法协同项目,主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重点治理和协同治理。
其中,在源头治理上,明确要求推广应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限制高排放、高耗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发展;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统筹“车、油、路”治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强新生产销售车辆监管,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鼓励燃油机动车停车熄火,降低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
在重点治理上,创新性地实行柴油车大户管理制度。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客运、货运、环卫等重点单位推行柴油车大户管理,引导重点单位建立车辆排放检验、维护、燃料和车用氮氧化物还原剂使用登记制度。
在协同治理上,京津冀三地将共同建立排气检验数据共享机制,推动建立超标车辆信息平台,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系统。
记者了解到,《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共分为6章、44条,将提交2020年初召开的天津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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