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原副局长张瑞林为妻安排借调构成“吃空饷”被降职
近日,天津市委对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张瑞林瞒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工作便利为妻子马某安排借调工作构成“吃空饷”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2016年5月,张瑞林以妻子马某上班路远为由,向时任市教委职教中心主任孟某某打招呼,将马某从天津机电工艺学院借调到市教委职教中心技能大赛办公室帮助工作。马某借调工作后,仅上班一次便以身体有病为由再未到岗上班,并于2016年11月起多次前往国外照顾正在上学的孩子。2017年12月,孟某某为马某出具虚假工作鉴定。
天津机电工艺学院在马某“借调”期间,为其发放全额工资,共计15.3万元。2018年1月,马某结束“借调”工作后,又长期向天津机电工艺学院请病假,实际出国照顾孩子。
自2016年首次出国至2019年6月,马某多次出国(境),累计滞留国外700余天。张瑞林在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未报告此情况。
依据有关规定,市委免去张瑞林市人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降为二级调研员,有关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办理。市委教育工委给予孟某某免职处理、执行六级职员待遇,有关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市纪委监委派驻工委纪检监察组办理。责成天津机电工艺学院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并追缴马某违规所得。
张瑞林及有关人员违反党纪党规,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极坏,暴露出其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淡薄,严重缺乏敬畏之心。市委对上述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张瑞林等人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引以为戒,时刻警醒,自觉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必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
(三)必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正之风“零容忍”。
(四)必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自觉坚守初心使命做合格党员。
(原题为《市人社局原副局长张瑞林被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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