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殖癌”与生育公正:当我们讨论生育时我们谈些什么
九岁的章子欣遇害了。在悼念、惋惜、揣测凶手动机的声音里,很快,就也出现了对女孩家人的质疑:章子欣父母离异,父亲在外地工作,女孩随爷爷奶奶居住,对这样的家庭安排模式,批评者指责亲人对孩子不上心、不负责;爷爷奶奶接纳租客,又曾收下租客示好的五千元钱,批评者指责亲人“贪财收钱卖孩子”——对遇难女孩家人的指指点点,千言万语最后总能化成屡试不爽的一段“金句:“没有条件就别生孩子。”
失联女童章子欣爸爸离开象山前在海边嘶喊女儿名字
这类双手叉腰隔岸观火的评论并不新鲜。根据全国妇联2013年的数据,有超过6100万儿童没有父母陪伴、在农村生活——这个数字意味着,“留守儿童” 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2012年冬天,贵州毕节五个孩子在垃圾箱内烤火取暖时一氧化碳中毒身亡——他们的父母在外打工,常年分离。在讨论留守儿童面临的普遍困境时,也能见到“金句”的分身:批判父母“生而不养”、质疑父母“为什么不把孩子带在身边”、诘问父母“没有条件带在身边为什么要生”。
“原生家庭”是个热词:我们都曾置身某种形式的家庭之中,那些来自家庭的影响——正面与负面、积极或消极——在之后的人生轨道中留下轻轻重重的印记。于是,不同时期里的个人与国家,都对什么才算“好”的家庭有着标准与想象:从小处说,谁才能做“好”的父母、什么才算良性的亲子关系;从大处说,如何保障所有儿童的权益与康乐——这些讨论必要而紧迫。然而成问题的是,在这些讨论中,彻底回避社会结构中的资源分配不公,完全立足于个体家庭,将“好”父母的标准挂钩为个体家庭能够承担的财力与精力投入, 并以此推导出在社会结构中被边缘化的群体“不配生孩子”的优生学结论,将他人的——特别是所谓“不配生”的群体的——生育选择扣上“繁殖癌”的帽子。
在这样的逻辑下,质问的是“离乡务工的父母为什么不把孩子带在身边”,而不是他们为什么无法把孩子带在身边”;在这样的讨论中,结论停止在了“穷人不配生孩子,生了就是繁殖癌”,而不是进一步追问“为什么有一部分群体,要得到成长中需要的种种有质量的资源(比如教育、住房、医疗健康),道路要艰辛得多”。
生育问题连结了私域与公域,是个人的,也是政治的。国家政策、医疗健康机构、家庭……方方面面都参与着对生育的规训:人口政策话语在限制生育还是鼓励生育?谁被允许、或是不被允许生孩子?生育与婚姻被加以了怎样的顺序与关系——未婚生子被如何评判,丁克家庭呢?“最佳生育年龄”获得了怎样的宣传推广,主要针对哪个群体?什么样的辅助生殖技术是被允许、或不被允许的?堕胎是否被污名化,避孕措施呢,容易获得吗?……
而这些对生育的规训,同时与对女性的规训紧密相联:围绕堕胎与婚外生育的污名化,绝大多数时候聚焦于女性、特别是未婚女性;计生政策下种种强制节育措施,通常是由女性身体承担;雇主对员工生育计划或明或暗的询问与干涉,几乎只针对女性,而生育和工作难以平衡的困境与焦虑也往往由母亲更多面对 ……这样的环境下,今年七月国家卫健委的新闻发布会上,当记者就“最佳生育年龄”提问时,毫不意外地将这限定成了“女同志关心的问题”——随后,专家给出的答案,同样毫不意外地引发了许多女性对“又在变相催生”的担忧。
生育议题与女性权利之间的紧密联系,跨越国家语境。二十世纪美国的女性权利运动中,生育始终是核心议题之一:围绕生育自由与女性选择的权利,早期的立足点聚焦于女性选择不生孩子的权利,在这样的框架下,运动着重争取的,是女性可以选择堕胎、可以方便地获得安全的避孕措施。而当运动的主体超越中产白人女性后,生育权利这一早期框架,也渐渐拓展,成为了“生育公正”的框架:在强调“不生孩子”的权利之外,同时强调人生育的权利、以及有尊严地做父母的权利——而这后两者,回应的恰恰就是在美国历史上,在优生学逻辑下,一些被边缘化群体(比如黑人女性)曾经遭受强制限制生育的政策措施、被视为“不配”生孩子。
女人有权选择不生孩子;有权获得安全、方便、有效的节育措施而不被污名、评判、指摘,但与此同时,女人也有权选择生孩子;有权决定什么时候、生几个孩子;在生育之后,自己和孩子有权获得有质量的医疗、健康、育儿支持。
当许许多多女性不得不面对明处暗处的“逼婚催生”、担忧焦虑着生育与事业发展个人实现不能两全的困境,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生孩子”的权利被视为最紧迫需要保障与争取的,或许完全可以理解——然而即便如此仍然应该看到:在生育公正的框架下,这些权利之间并不构成零和游戏,这些权利之间,也没有哪一个是“唯一重要”的问题。认为“XX不配生孩子”根据经济社会地位笼统将某个群体打上“繁殖癌”的标签,这本身并不能将其余女性的人生选项拓宽一些——甚至,这样做,其实也在强化“养孩子如碎钞机”“好母亲必须全情忘我投入”的育儿焦虑。
归根结底,性别平等道路上的阻碍,并不是做出不同人生选择的其他女性本身。生育自由,在于无论是谁,都有选择;在于无论如何选择,都可以有尊严地生活。在这实现之前,需要被质问的,并不是 “谁才配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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