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江豚保护区内违建影视基地 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长江江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全身浅灰色或灰白色,头部钝圆,素有“水中精灵”的称号。长江中生活的白鱀豚、长江江豚,在长江江苏镇江段都有分布。自古以来古人颂镇江,常以“江豚”入诗。
2003年,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成立,在保护区内常年约有20头江豚活动。但随着周边区域的开发,长江江豚的生存环境遭到破坏。2018年,自然保护区内的违法违规项目还被环保督察组点名通报。随后,保护区进行整改。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保研究会发现,江苏镇江整改后仍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向镇江市中院提起公益诉讼。
8月5日,研究会环保志愿者岳先生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此次公益诉讼旨在希望能还江豚一个适合生存的“家”。
此前保护区内违法开垦的耕地。受访者供图
保护区内建影视基地被罚款200万
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镇江市和畅洲长江北汊江段。2013年8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将其纳入生态红线区域名录。
但2015年时,保护区内却建起了一座以宋代风貌为主的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的景区,并于2017年4月投入使用。上游新闻记者此前在景区了解到,该影视园所在区域名叫“焦北滩”,南北两面濒临长江,占地6000亩。由镇江文旅大江风云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云文化)和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共同管理。
对于景区占用保护区的情况,近年来屡次被曝光。该景区工作人员此前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大江风云占用了上百亩保护区土地,主要集中在大江风云景区的北侧,并延伸至长江边,介于保护区与非保护区之间。
知情人称,影视实景园多次被投诉,却始终未能解决与镇江市江滩开发管理处有很大关系。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镇江市江滩开发管理处,正是风云文化的主要股东之一。
早在2018年,原镇江市国土资源局京口分局就针对风云文化未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镇江市京口区焦北滩境内占用土地修建影视基地体验园的违法情况,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显示:责令风云文化退还非法占用的镇江市京口区焦北滩境内的171309平方米土地;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901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2060102元。
因迟迟未缴纳罚款,7月5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镇江市国土资源局)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除占用保护区土地开发旅游项目外,近年来大面积开垦农田发展渔业项目,也成为破坏保护区生态的又一原因。
仿古大门上挂着“大江江豚保护科普研究基地”的牌子,实际为开展旅游活动。受访者供图
环保督察称整改为“挂羊头卖狗肉”
2018年6月22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镇江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镇江市对保护区保护管理工作长期不重视,在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后,不但未按照整改要求清理保护区违法违规项目,反而继续加大开发力度,导致保护区内江滩湿地被严重破坏。
通报称,自2009年以来,镇江豚类保护区内就陆续进行开垦,至“回头看”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农业种植和渔业养殖面积达到7200亩。此外,保护区内还存在沙库、玻璃暖房等多种人工设施。
而对于修建影视基地一事,督察组提出,2017年,根据原环境保护部遥感监测自然保护区破坏情况。镇江市政府反馈称,经现场核查,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豚类保护区缓冲区)内共有人类活动29处,其中包括5处新建亭子;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镇江市认为,仅有5处新建亭子与豚类保护无关,需要拆除。
但督察人员现场发现,镇江市所称的5处亭子和2处江豚科普宣传基地实际上就是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整个景区内全是仿古建筑,仅在大门处挂一块“大江江豚保护科普研究基地”的牌子,园内正在进行旅游活动。为此,督察组用“挂羊头,卖狗肉”形容这一现象。
随后,督察组向保护区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但截至2018年6月22日督察组现场检查时,保护区内生产活动依旧,整改要求沦为一纸空文。
7月31日,环保志愿者们发现整改后依然有残存的农田养殖迹象。受访者供图
修复被指“敷衍”,环保组织提起公益诉讼
几个月过去了,经过再次整改,被侵占的7000多亩江滩湿地已全面停止并退出农业生产、水产养殖活动;位于江豚保护区的48个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以及大江风云影视实景园、江豚观测台等不在豚类保护区范围内的其他违规建设项目均已拆除。
近期,环保人士却在探访时发现,虽然较之前已有较大改观,但仍有养殖等设备并未拆除,存在“复垦”隐患。2月20日,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前公益诉讼,并将镇江文旅大江风云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淳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列为被告。
7月31日,此案在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后,在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的要求下,环保志愿者再次前往长江豚类省级自然保护区查看了现场情况。据现场图片显示,虽然保护区内已停止养殖、旅游活动,但养殖、旅游等部分设施依然存在。
目前保护区仍保留着部分养殖设备。受访者供图
环保志愿者岳先生向上游新闻介绍:“通过现场这些迹象可以看出,虽然看似已经停止生产,但农田、鱼塘基本没整改措施,配套的水渠、田埂都未拆除,后期复垦比较容易。”
此外,岳先生还表示,对于洲滩的马路、进岛的桥梁,两公司解释说是保留的作用在于防汛。但实际上洲滩本是保护区,没有居民和农田,属于天然湿地,自然浸润即可,不存在防汛一说。
因此,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希望法院判令两公司停止侵权,立即停止对该自然保护区的破坏行为;并恢复原状,即立即拆除在保护区,尤其是位于生态红线区域一级管控区内的违法建筑;同时,赔偿环境受到损失至恢复原状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其金额用于保护区生态修复。“我们更多的是希望通过我们的行动,还长江江豚一个不受破坏的生存环境。”岳先生说。
对此,8月5日,镇江文旅大江风云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以法院判决为主,对此情况并不清楚。
(原题为《江豚保护区内违建影视基地 环保组织起诉要还江豚一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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