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淇县“偷瓜事件”最新进展 偷瓜者拘留3日 涉事民警停职
本报讯 (记者余嘉熙 通讯员胡俞淇)8月4日,河南淇县 “农民西瓜被偷倒赔偷瓜者300元”一事有了新进展。鹤壁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已对偷瓜者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并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而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
家在淇县的瓜农老庞,与他人合伙承包200亩地。老庞发现,夏天常有路过的人偷摘西瓜。
7月29日,老庞发现又有人偷瓜。被发现后,偷瓜的人四散跑开,一对母女骑着电动车逃跑,却因为偷的西瓜较多,被老庞追上。电动车被拉拽倒地后,三人也同时摔倒。一名女子膝盖擦破了皮,流了血。偷瓜的妇女宋某十分生气,立即打电话报警。
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调解后认为,西瓜价值小且情节轻微,同时考虑到宋某母女受伤,便让庞某赔偿两人300元。
自己的瓜被偷,反而要赔偿偷瓜的人300元,这让老庞感到“欲哭无泪”。这一处理结果也引发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和稀泥”“拉偏架”。
该事件被报道后,淇县公安局迅速进行核查,在民警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耿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先,退还了老庞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鹤壁市公安局最新通报表示,经查,宋某偷瓜已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责令淇县公安局依法作出处理;庞某制止违法侵害的行为,不承担违反治安管理责任;淇县公安局北阳派出所处置本案过程中存在执法过错,责令淇县公安局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通报指出,8月4日,淇县公安局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款规定,对宋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决定;对北阳派出所责任民警采取停止执行职务措施,并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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