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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助推快递业实现服务标准化

来宾日报 2019-07-31 08:23 大字

国家邮政局近日公布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

“新规将对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产生很大推动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郑佳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可有效应对“门难进”“楼难上”的现代工作居住环境,缓解企业投递压力、减少爆仓现象,有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难题;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快递业实现服务标准化。同时,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进用户权益。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能否彻底消除“懒人快递”现象?所谓“懒人快递”,是指快递员未按照快递服务合同上约定的名址投递。如果快递员单方面将快递直接投入快件箱,则损害了用户权益,属于违规。事实上,未按名址投递的原因有很多,除快递员自身不够勤勉外,还有收件人名址错误、收件人不在名址、联系不上收件人等情况。

当前,用户对“懒人快递”不满还有一个原因,即智能快件箱存在乱收费问题。快递服务价格一般以重量、距离等作为计价基准,不因寄递模式不同而有所区别。换句话说,用户如果选择使用智能快件箱服务,快递费并不会增加。实践中,需要用户付费的情形主要是逾期保管费。

对此,新规明确,智能快件箱运营企业应当合理设置快件保管期限,保管期限内不得向收件人收费。“按照新规,运营企业有收取逾期保管费的合法理由。”郑佳宁认为,无论是什么原因未能按时取件,运营企业与用户对逾期快件均形成新的保管关系;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可无偿保管,也可有偿保管。

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业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快递业务量逐年提高。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快递业务量完成505亿件,同比增长25.8%;新增社会就业20万人以上,支撑网上零售额6.9万亿元,支撑跨境电子商务贸易超过3500亿元;预计2019年快递业务量将达600亿件。随着消费者对“最后一公里”的服务需求不断扩大,快递末端配送形式必然越来越多元化,智能快件箱很可能成为主流末端寄递模式之一。

然而,智能快件箱的数据安全管理也不容忽视。“作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经营者,运营企业必须维护数据采集、存储、处理、传输等正常运行。邮政管理部门亦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指引下尽快出台对快递数据的监管指导文件,以保障数据流通与用户信息安全,维护用户合法权益。”郑佳宁说。(本版图文均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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