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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手机不能立案”不只是道法律考题

广西日报 2019-07-31 06:53 大字

观点集萃

事件:据《扬子晚报》报道,南京市民韩女士在乘坐网约车时遗落一部刚买的新手机,摄像监控显示手机极可能是被随后乘车乘客捡去。韩女士据此报案,没想到派出所不予受理,法院也无法立案,原因是此手机价格未达立案标准。

微评:完全从法律规定来看,无论是警方的不予立案还是法院的不能立案,都是不违法的。问题在于,“手机丢失了”且还知道“嫌疑人的部分信息”,市民却没有办法追回,这真的是我们想看到的“法治社会”吗?

(郭元鹏编辑)

微评:这样的情况不是个例。派出所不受理报案,法院也无法立案,公民的合法权益由谁来保障?法院与派出所虽然是按照规定行事,但也应给予公民一定的帮助。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提供解决方法,让这类情况再发生时不再只能“自认倒霉”。(陆怡蓉学生)

微评:对于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不应被抛掷于无人管地带,社会应该给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留有合理、合法的维权途径。比如,通过处罚和相应措施,为受害人提供救济或为当事人维权提供便利。

(晓楠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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