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数字经济 山东“放大招”一次性奖500万 用电价格减半
时报7月19日讯 (记者高莹 赵云龙)19日上午,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发布会,解读《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记者获悉,山东省将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如对符合条件的数字技术企业或个人,一次性可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高层次数字技术人才最高资助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数字中心电价减半。
对标先进,提档升级。山东省大数据局副局长廉凯介绍,山东省全面吸收广东、江苏、浙江等省份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并在有些方面进一步加大力度。比如,有的省份对首次进入全国电子信息百强、软件百强、互联网百强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山东省把奖补标准上调至300万元。有的省份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大数据产业团队或个人奖励100万元,山东省一方面扩大了奖励范围,提出对获得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数字技术企业进行奖励;另一方面,提高了奖励标准,提出可一次性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人才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关键支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褚国良介绍,山东省将对数字人才实施精准扶持。“对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数字技术企业按规定给予10万元招收补贴,对企业招收的符合条件的入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出站留鲁企业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补贴15万元,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引进更多的优秀数字人才,增强企业的数字能力与核心竞争力。”此外,对从省外海外引进、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的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最高给予5000万元的资助,打造数字技术领域高层次人才发展的高地。
降低供电价格,对加快数字经济发展具有很好的促进作用。山东省提出,对符合规划布局,服务全省乃至全国的区域性、行业性数据中心,用电价格在每千瓦时0.65元的基础上减半,通过各级财政奖补等方式降至0.33元左右。根据实际用电量和产业带动作用,分级分档给予支持,其中数字山东专项资金每年补贴电费不超过3000万元。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张中英说,省发改委将对符合条件的数据设施建设单位执行两部制电价,配合省大数据尽快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同时做好督导检查;年底前制定出台5G基站低谷蓄能电价政策。“加上一般工商业降价措施,预计未来三年基站用电成本可分别降低5100万元、1.13亿元和1.32亿元。”
此外,在数据资源供给、保障建设用地、金融信贷支持、引导产业聚集等方面,均有一系列创新性优惠政策。根据规划,到2022年,山东省数字经济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深度显著增强,重要领域数字化转型率先完成,数字经济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年均提高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