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洋地名”最好别“一刀切”
周英杰
6月11日,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该名单显示,海口市、三亚市等多地共84个地名在整治名单中,其中有15个地名涉及连锁酒店品牌———维也纳酒店。公示发布之后,6月18日,维也纳酒店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维也纳酒店”品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2012年9月14日成功注册,为合法经营使用品牌名。维也纳酒店针对海南省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已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6月19日《新京报》)根据媒体报道,此次被海南省民政部门判定为不规范地名类型的主要有4类:崇洋媚外、刻意夸大、怪异难懂和重名同音。根据这个认定标准,维也纳酒店的不规范地名类型属于“崇洋媚外”,认定原则为“使用外国地名”。很显然,一家货真价实的中国企业却自称是“维也纳酒店”,明显有些“驴唇不对马嘴”。从这个意义上说,海南省民政部门的处罚意见并无不妥之处。
其实,一个无可厚非的充满正能量的清理整治意见,之所以引起当事者维也纳酒店的强烈反弹,归根结底涉及的是一个如何处置已有的存在崇洋媚外色彩地名的问题。
这确实是一个棘手的问题。对此,海南省民政部门采取的是“溯及既往”原则,也就是“一刀切”,即使是像维也纳酒店这样,已经使用多年且拥有一定知名度的带有崇洋媚外色彩的地名,也一律要加以改正。这样的一个处理方式,必然会触动一些既得利益者的反弹,维也纳酒店出于捍卫自身利益的考量,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算是一种正常的反应。
当然,不能说维也纳酒店的这个诉求不合理。毕竟,维也纳酒店现在使用的这个店名,当年是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的,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民政部门要求清理整顿,就法律层面上说,的确存在一定的合法性欠缺问题。而且,就酒店一方面说,维也纳酒店已经成为一个知名的商标品牌,具有一定的品牌价值,属于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在这个时候更换一个新名,必然会产生连带的经济成本,某种程度上,甚至形同新开一家酒店,而这个成本商家自然是不愿意支付的。
由此看来,如何成功地解决问题地名的存量部分,减少清理整顿不规范地名工作的阻力,的确值得相关部门慎重考量。
对待这个问题,还是应该采取“下不为例”的现实主义原则,最好不要搞“一刀切”。在具体的处置办法上,要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那些已经沿用了很多年,且在群众中耳熟能详的地名,完全可以不溯及既往,准许相关企业继续使用。有些地名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保留这些带有媚外色彩的地名活标本,可以让后人更加客观地认知我们国家在复兴之路上经过的这段曲折历史。从这个角度说,保留它们而不是清理掉它们,可能更加合适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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