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
本报讯(通讯员 刘苗 张昕)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把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职责定位,主动担当作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成立了纪工委书记为组长、副书记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具体措施》,对标分解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落实时限。建立了各成员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畅通举报途径,扩大线索来源。设立新区扫黑除恶“保护伞”问题举报信箱,公布了举报电话。通过走村访户,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注重区级部门横向线索移交和上下纵向线索接收。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公检法的日常联系,构建良好的线索沟通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积极主动协调督促政法机关加快对重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深挖“保护伞”线索,促进涉黑涉恶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快判。
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制定新区纪工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制度,印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应知应会读本》30余本。对区公安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发放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宣传单1000余份,张贴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公告2份,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广大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强化线索排查,从严从重处理。对2018年来受理的问题线索和查办的53起案件进行复核。对新区公安分局已侦办的20件涉黑涉恶案件和新区检察室正在审查起诉的相关黑恶势力案件,通过查阅《起诉意见书》、案卷资料和谈话笔录等进行分析研判,梳理排查“保护伞”线索,做到对“保护伞”线索优先查处。截至目前,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共排查受理问题线索6件,初核了结2件,立案3件,结案2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查处的既有党员干部涉恶的问题又还充当“保护伞”、更有扫黑除恶推动不力被问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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