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放管服” 新举措全面推行 今日全市车管所正常办公
6月1日起,公安部交管局将推行“放管服”改革10项新举措。为让群众第一时间享受改革红利,今日,全市车管所业务窗口放弃休假,全天正常办公,认真落实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新措施。
1
小型汽车驾照全国“一证通考”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国“一证通考”。港澳台居民可以凭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申领。
2
逐步推行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逐步推广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管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受理等服务,搭建集网页、短信、手机APP、语音“四位一体”的交管信息化服务体系。
3
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实行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现摩托车“全国通检”,全市10个检测站已具备通检条件,将随之向社会公告,方便群众就近办理。同时,实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于到检验机构检验。
4
小型汽车驾照异地分科目考试
群众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想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直接转至现居住地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5
全面推行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会同税务部门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核对,实现办理车辆登记时网上核对纳税电子信息,群众不需要再提交税收纸质凭证。
6
扩大使用原号范围
同一车主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放宽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限,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码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7
扩大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对车辆在试点城市间转籍的,群众可以直接在车辆迁入地车管所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基础上,此次将新增105个城市推行。
8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简材料: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环节: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理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9
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省内异地申领
群众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10
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
推进在机动车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购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记者冯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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