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暂行条例》出台实施

安庆晚报 2019-05-17 11:12 大字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出台实施,可以起到以制度促规范、以参与促公开、以流程促优化、以监督堵漏洞、以责任强担当的作用,让行政决策权在阳光下运行,能让约束权力的“制度笼子”扎得更加牢固。司法部有关负责人16日在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这样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让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提升。但仍有一些地方存在违法决策、专断决策、应及时决策而久拖不决等问题;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无法落地或者匆匆下马。这些问题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有损营商环境,影响改革推进和经济社会发展。

为此,司法部深入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多方征求意见,形成条例。条例分6章、共44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条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点,逐一明确、细化这五大法定程序的具体要求。

条例规定,在建立健全决策执行中的问题反馈机制和决策后评估制度基础上,规定依法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应当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条例还规定,决策机关应当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对决策机关违反规定造成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当及时作出决策而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倒查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新闻推荐

2019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推介会走进香港 加快对接大湾区共享发展商机 梁振英出席 鹿心社林郑月娥致辞

5月15日,2019广西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走进香港推介会在香港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