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今日国内> 正文

非法收受财物6698多万元财政部原副部长张少春一审获刑15年

济南日报 2019-05-14 11:31 大字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13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受贿案,对被告人张少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对张少春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少春先后利用担任财政部办公厅副主任、部长助理、党组副书记及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子女入学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698.0081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少春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张少春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富源学校成绩“异军突起”引质疑

深圳高考二模之后,一张深圳市高考二模尖子生统计图显示,深圳市二模全市前10名的学生中,富源学校占了6名,深圳中学为3名,深圳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