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成绩出错“考验”问责机制
王旭东
考研成绩公示完毕,10名进入“待录取状态”、坐等“被录取”消息的考生,等到的却是学校方面的“不好意思”和“成绩错了”……近日,湖北经济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成绩两次公示出现大面积修改,200多名考生成绩出现0.5分至43分不等的加减变化,引发部分考生及家长的强烈不满。(5月13日《新华每日电讯》)
简直是不可思议———笔试成绩录入出错、面试成绩合并出错、成绩汇总审核接着出错,一错再错……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操作”,校方及主管部门都必须给一个令人信服的解释。由于成绩的“出错”,还由于与校方的沟通与交涉,已经影响并耽误了考生的网上调剂。考生的利益,谁来保护?考试的正义,谁来维护?
据报道,湖北经济学院2016年会计专业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不久,学校网站公示页面中下载的拟录取名单悄然发生了变化:录取学生从53人变成了59人,新增加的6人都没有出现在该校的复试名单中,其中有4人未达到该校的复试分数线。当年,这一现象受到媒体质疑后,湖北经济学院取消了新增6人的研究生录取资格。有前车之鉴,却无后事之师。今年的成绩出错,是重蹈覆辙,两次踏进同一条“污染的河流”,还是只是统计出现差错?
考研成绩出错,“考验”考试公正。考研是提升学历的机会,是接受更高教育的机会。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考研,考生都是充满着期待与希望,为自己再奋斗增添动力。考试公平是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无论是“有意出错”,还是无意出错,都是对考试公平正义的破坏,考试成绩“差之毫厘”,公平正义就有可能“谬以千里”。考试公平一旦不能实现,教育公平也就岌岌可危,甚至会影响到社会公平。
考研成绩出错,“考验”问责机制。考研这样严肃认真的考试竟然一错再错、错得离谱,笔者认为必须彻查。眼下,对一些重大考试有纪律要求和责任追究制度,考量是否负责与尽责,重在追究与问责。责任制不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而是应该落实到实践中,体现在问责过程中,体现在追究结果上。
制定《考试法》要按下“快进键”。5月12日,深圳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富源学校“高考移民”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的通报》。通报称,查实有32名考生属“高考移民”,将取消32名考生在深圳高考报名资格。早有人呼吁,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法》,规范考试基本程序,明确法律责任追究,规范考试争议处理,保障国家考试的公平、科学与安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现在是时候将《考试法》的立法提到议事日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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