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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环保整改方案也是一种“污染”

半岛都市报 2019-05-08 07:55 大字

刘俐琨

5月6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向山西省反馈“回头看”督察情况指出,山西省多地整改方案照抄照搬。专项督察发现,近年来山西省部分行业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强调,山西省委、省政府应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5月7日新华网)

环保治理兹事体大,督察“回头看”非常严肃。然而,山西省一些地方对待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对待环境治理工作,竟然敢于照抄照搬整改方案,甚至在套借的上级方案中连最基本的关系也懒得梳理,简单粗暴地“跨区域”管辖其他市县,吃相相当难看,可谓漏洞百出。这简直太不像话,太不严肃,令人震惊。

一地一本环保治理的经,一地一条整改路径。每个地方的污染源、企业构成、污染特征、污染等级、污染时段、疏散条件等情况都不尽相同,每个地方被督察组查出的问题不同,每个地方也都应该有不同的环保整改方案,这样,整改才能切合实际,对症下药。市级区域生搬硬套上级的整改方案,是种典型的懒政,也是表面文章、形式主义,暴露出糟糕的治污状态——连整改方案都要抄的地方,你还能指望其能够真刀真枪地执行治污整改措施?抄来的整改方案往往与本地环保工作不配套、不对点,存在落实盲区,从而拖累影响一个区域乃至更高层级的环保规划和效果。抄袭整改方案不仅仅是一种文字“乌龙”,更是一种不作为,是一种环保履职的“污染”。对此,有关部门应该引起高度重视,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以儆效尤。打铁先得自身硬,环保必须下实招。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环保履职“污染”的关注和治理,建立督察问责机制,引入社会监督,清除各种履职“污染”及其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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