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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不容“内鬼”藏身

贵港日报 2019-04-29 10:18 大字

毕文章

主持人语:俗话说“日防夜防,家贼难防”,隐藏在内部的蛀虫,因其具有两面性,往往更难挖除。但随着制度日益完善,监督力度不断增强,“内鬼”藏得再深,也总有被揪出来的那一天。人在做,天在看,切莫心存侥幸。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对2018年以来通报曝光的84起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其中“通风报信”者占比超过两成。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拔除“保护伞”是专项斗争的重要一环,应坚决铲除那些内外勾结、沆瀣一气的“内鬼”,让其无“风”可透、无“信”可传。

对付“内鬼”是扫黑除恶面临的非常棘手的困难。“内鬼”表面是人,背地是鬼,戴着面具在演戏,一般情况下很难看穿他们的“画皮”。原屹峰曾是中纪委的办案主力,曾参与查办万庆良、朱明国等案。2016年7月,根据有关单位转来的问题线索,中央纪委机关党委对原屹峰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发现原屹峰利用纪律检查权牟取私利,收受财物240.8万元;同时还发现原屹峰涉嫌收受巨额贿赂的其他问题线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纪委不断强调,要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2014年5月9日,中纪委曝光一起纪检系统内部腐败案件:中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原主任魏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魏健成为了当时中纪委机关内部最高级别的落马官员。除此之外,还有山西省纪委原常务副书记杨森林以及中纪委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原监察专员曹立新等,成为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灯下黑”。

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违纪、知法犯法,会造成恶劣的“沼泽效应”和“破窗效应”。因此,要用铁腕去清淤、排毒、拔烂树。不管这烂树是病在党政干部,还是纪检干部里,都要零容忍。十八大后,中纪委监察部进行机构改革,于2014年4月增设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防止纪检监察系统“灯下黑”,明确要求“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凡是要求基层纪检机关做到的,中央纪委就要先做出个样子”。全国省级纪委系统多名厅级官员随即被查,级别高、隐藏深的“内鬼”露出了马脚。据报道,2018年,全国共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干部9200余人,组织处理1.3万人,处分3900余人,移送司法机关110余人,有力地清除了害群之马,保持了队伍纯洁。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内鬼”的演技再高,在“火眼金睛”面前也会“穿帮”。谁敢顶风作案,充当“内鬼”,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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