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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方言观

大众日报 2019-03-15 10:19 大字

读史札记□霍无非

鲁迅这一生,日常最离不开的工具,就是语言。

在家乡绍兴,鲁迅从小说的是绍兴话。青年时期留学东瀛,学会了日语、德语等。1912年鲁迅“北漂”,到民国政府教育部任职,操起了以北京话为基础的官话——当然是夹杂绍兴口音的“蓝青官话”,伴随一生。再往后,他只身南下,短暂在厦门大学、广州的中山大学就职任教,在上海做自由撰稿人,度过了生命的最后九年,语音不改,这成为鲁迅口语表达的基本定式。

鲁迅的另一种语言是书面语。作为一个视拯救民众灵魂为己任的文化人,一个思想标新锐利的先驱者,一个对世间不平嫉恶如仇的笔斗士,鲁迅掌握着数门外语和方言俚语,写起来得心应手,但作品中诘屈聱牙,生涩难懂的方言却鲜见。他编写的教学讲义,日常记述的日记,与爱人许广平互表心迹的《两地书》,演讲稿的定稿,以及“匕首”“投枪”般的战斗檄文,无不是深思熟虑的结果和通用语境的产物,呕心沥血,春蚕吐丝般写出洋洋六百万字,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才辍笔。

应该说,鲁迅居北京十四年,入乡随俗,对那里的生活非常习惯,他爱吃馒首(头)油条,蛋要炒得老些,常与友人到“广和居”吃炸丸子,喝酸辣汤,到“益锠”吃清汤大块牛肉面。他的文字中,不免带有京腔的烙印,出现些京味土语,“旧历除夕也,饮酒特多。”(1924年2月4日鲁迅日记),其中的“特”字,连贯起来发“特儿”音,是带“儿”化的老北京话,可见鲁迅的语言及生活习惯趋北方化了。他毫不忌言,“中国究竟还是讲北方话——不是北京话——的人们多,将来如果真有一种到处通行的大众语,那主力也恐怕还是北方话罢。”(鲁迅《门外文谈》)再看今日说普通话已蔚然成风,不得不佩服八十多年前鲁迅的目光独到。

相对于“蓝青官话”和北方方言,鲁迅对南方的一些方言则有微词,譬如对于公认难懂的闽南话,鲁迅便觉得“无味”,这固然有在厦门孤身无聊的原因,谁若说闽南话上门空谈,等于给他“小刺戟”。晚年的鲁迅定居上海,似对快如竹筒倒豆的上海话也不以为然,“这些物质有什么重要性呢?”爱子海婴学了几句上海话,被他喝止——这又牵扯到同一区域的“吴侬软语”,鲁迅担心孩子上了幼稚园,学了柔和似唱的苏州话,发音与官话差别大了。这大概与他长期生病致敏感易急,性格刚强有关吧,诚如一位作家所言,鲁迅的倔有时是很难解释清楚的。

粤语也是难懂的南方语言之一,鲁迅在广州生活了九个月,在语言上未感特别不便,概因同事和他用官话沟通。1927年春夏,他应邀到香港青年会、黄埔军校以及广州知用中学,分别作了《无声的中国》《老调子已经唱完》《革命时代的文学》《读书杂谈》等演讲,鲁迅当然不会说粤语,仍用“蓝青官话”,他每讲一段,即由许广平用粤语翻译一段,反响不凡。具有语言天赋的鲁迅,虚心好学,对外省人如听天书的粤语,入门较快,不久就识得些单词了,且听懂了骂人的粗口,粤语不在“家禁”之列,以致日后周海婴也能说一口熟练的粤语。

鲁迅缘何没有明显反感粤语?当时的广州是革命的策源地,鲁迅入粤,对这里是寄予厚望的。他四处奔走粤港,进行了多场演讲,坦抒胸臆,亲力亲为传播革命之火。再者初来乍到,乃需观察。还有一点很重要,爱人许广平是广州人,在工作、生活特别是语言沟通上给予他诸多帮助,作为广州的准女婿,怎能说女方家乡话的不是?有几个来访的广东青年,“还希望我对于广州的缺点加以激烈地攻击。这热诚很使我感动,但我终于说是还未熟悉本地的情形,而且已经革命,觉得无甚可以攻击之处,轻轻地推却了。”(鲁迅《在钟楼上》)

综上所述,鲁迅并不是对方言一概抹杀的虚无主义者。方言作为普通话的母体,很有些意味深长的“炼话”,鲁迅深知其道。“至于旧语的复活,方言的普遍化,那自然也是必要的,但一须选择,二须有字典以确定所含的意义……”(鲁迅《人生识字糊涂始》)这或许是鲁迅的方言观了。我们看见,在他的书信中,珍存着“吉格浑”(闽南话:一角钱),“能格浑”(闽南话:两角钱),“Hanbarran”(读“夯拔浪”,广州话:统统),“而家”(广州话:而今),“小瘪三”(上海话:没有能力谋生,而将沦落为乞丐的人),“蹩扭”(天津话:纠葛,意见不合,合不来)等南北方言,其中一些,他还向日本友人增田涉等作了详细介绍。“我不会说绵软的苏白,不会打响亮的京腔,不入调,不入流,实在是南腔北调。”(鲁迅《南腔北调集·题记》)这段近似自嘲的表白,道出了鲁迅诙谐幽默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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