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妇廉”同志
王红梅
我家的小姑子原是一名教书育人的教育工作者,后经遴选进了机关工作,她为人公道,作风正派,工作勤勉。调到机关两年入了党,五年提了干,不长时间又晋了级,我一直视她为我的“偶像"!
小姑子家有一女儿,学习成绩优异,中考进了育才班,高考进了省重点,我们无不为她高兴,纷纷表示要替她好好庆祝一番,谢师宴升学宴一个都不能少,可无论我们呼声多高她就一笑而过,最终还是依了她,带着孩子游了趟青海湖。发回来的图片上高原景色煞是迷人,孩子更是格外开心!
小姑子从事的工作常常有人来找她请托办事,但是都被她婉言谢绝了,她说“符合条件的不用找我,我肯定第一时间办好;不符合条件的找我也没用,规定就是规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一次,请托办事的人打听到了她家住址,二话不说直接“杀"上门,丢下东西就走,小姑子第二天上班就打电话让送礼的人到办公室来,把东西拿走“没的商量"!
还有一次更“奇",不知是哪位办事人为了感谢她,直接给她的电话卡上充了500元的话费,她开始不知道还以为是姐夫给充的,回家也没提到这茬事。过了好些日子,不经意间聊天时才知道原来不知是哪位当的“雷锋",大家都劝她这也无从退起就算了吧,时间也过去了这么久,可她不,直接交到了单位的纪检组。用她自己的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请客送礼,金额不大,看似小事,却是违反党纪的大事,作为公职人员,我们手中的权是人民赋予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任何时候都不能用作为自己谋取私利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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