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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优惠票福利别因身高变化“矮半截”

烟台晚报 2019-02-20 09:44 大字

王旭东

因认为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存在以身高作为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的问题,2月18日,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代表消费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记者了解到,此案是全国第一起未成年人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目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2月19日《北京青年报》)

因为首次,所以难得。首起公益诉讼,让未成年人优惠票标准“升格”至法治层面。景区儿童票的收费标准,该按身高来确定,还是按年龄来确定?长期以来都是进行着“话语上的争论”。但是,“对簿公堂”的意义就不一样了,上升到为法律与法治来解决的“高度”,虽然是“个案”,但具备代表性、典型性与示范性,为今后同类问题的解决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

民意基础,民心所向。2018年4月,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1969名儿童家长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56.7%的受访家长认为以身高作为儿童票收取标准不合理,67.1%的受访家长赞同儿童票收取以年龄为准。中国疾控中心的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02年,全国六岁的城市男性儿童平均身高增加了4.9厘米,而到2012年又增加了3.7厘米,达到了1.2米,12岁儿童平均身高已超过了1.5米,14岁儿童的平均身高已达到或接近了1.6米左右。顺应民意,让儿童优惠票标准“不唯高、只唯实”。

儿童免票标准,不忘关爱初心。诚如天津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宝义所认为的,采取优惠政策的初衷是为了给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创造健康的环境,所以不论什么样的标准,都要围绕这个初衷来制定。一定程度上讲,儿童优惠票是量身定制的儿童福利,如果不尊重儿童年龄与身高间的显著变化的事实,就会导致优惠“不长高”,福利“矮半截”。因此,我们要不改初衷,不忘初心,在关爱和维护儿童权益上“做加法”。

让儿童福利在法治呵护下成长。首起公益诉讼,让儿童优惠票标准步入法治之旅、进入法治视野。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可以让儿童权益与福利得到更好的法治保护。在更广的领域看,公益诉讼按下“快进键”,就会引领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公益诉讼“蹄疾”于法治大道上,并且在每一起公益诉讼过程中“步稳”,一步一个脚印,踏在法治建设的轨道上。如此公益诉讼的“量的积累”,能够引起法治社会“质的飞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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