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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收购加工死蟹数吨向外兜售 苏州相城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法制网 2019-01-30 21:28 大字

1月29日下午,由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的涉大闸蟹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开庭。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担任公诉人及公益诉讼出庭检察人员,相城区法院院长徐建东担任审判长。

检察机关指控,2017至2018年10月间,在苏州务工的肖某与妻子刘某从岳某、干某处低价收购死因不明的大闸蟹,夫妻二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生产、销售许可的情况下,先后在苏州市相城区、昆山市私设蟹制品加工点,单独或雇佣工人将死蟹煮熟后加工成蟹黄蟹肉,分别销售给郑某等人。郑某又将从肖某处购得的蟹黄蟹肉销售至福建省某大酒店并制作成菜品供众多不特定消费者食用。2018年10月30日,公安机关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昆山市加工点查获死螃蟹、蟹黄蟹肉等共计2.86吨。经检测,现场查获的蟹制品中挥发性盐基氮的数值不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018年10月初,相城区检察院收到线索后,迅速介入,依托该院“三检并行”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机制,成立专业化办案组,先后赶赴案发现场、侦查机关了解案情,就案件定性、取证方向、上下游犯罪排摸等方面提出具体建议,为精准指控犯罪打下基础。

2018年12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肖某等人利用死因不明的螃蟹加工蟹黄蟹肉,不符合相关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足以造成食品中毒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其行为危害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12月29日,相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依法对肖某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承担销售金额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及在全国性公开媒体赔礼道歉的责任。

庭审中,针对死蟹的危害、公益诉讼诉求的依据等庭审重点,朱文瑞代表检察机关发表了出庭意见,指出死蟹不能食用是常识,且有国家强制标准,肖某等人的行为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及养殖户代表受邀旁听了此次庭审。法庭将择日宣判。

(原题为《夫妻收购加工死蟹数吨向外兜售 苏州相城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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