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课桌不让用”呼吁捐赠规范化
黎青 作□然玉
近日有网友发文称,爱心人士向云南镇雄县牛场镇罗汉坝小学捐赠桌椅等物资,但是有关部门却不让用,因为觉得为政府抹黑,脱贫攻坚不力。现在这位残疾老师和学生依旧在破旧教室里上课。对此镇雄县教育局回应称,该学校马上要撤并。学校考虑到目前统一配发的课桌椅没有损坏,可以满足当前使用,决定将爱心人士捐赠的20套课桌椅暂时保存,在2019年新学期开学后在新校点使用,并不存在“新课桌不让用”的情况。
尽管当地教育局解释了“系暂时保存”,但是爱心人士捐赠课桌椅就是因为看到罗汉坝小学的条件太差,就是为了能够立即改善学生们的处境,何时使用、如何使用的权利应该归这所学校及其学生。面对被束之高阁的“桌椅”,捐赠者感觉自己的爱心遭到辜负,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人之常情。
原有的课桌椅还能用,该校马上要被撤并,如果爱心人士和镇雄县有关部门之前进行过必要的、坦诚的交流,想必爱心人士也不会执著于必须马上更换。最终会闹到上网质问,这本身就说明了许多问题,比如捐受双方沟通不畅、捐赠人权利被习惯性虚置等。按照法律和惯例,捐赠人对捐赠物的使用拥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受捐者也应该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可在现实中,某些地方政府这方面做得显然还不到位。
健全的慈善文化,不仅仅包括爱心的培育、捐赠人基数的扩充,更意味着捐赠行为高水准的规范化、标准化。以罗汉坝小学课桌椅捐赠为例,捐赠人和受捐人之间完全可以事先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受益范围、使用时间等。这样想必也就不会有后续的纠葛了。事实上,时至今日社会上的太多捐赠行为还是充满着模糊性和随意性——爱心人士只想着把东西捐出去,受捐者只顾着把东西收过来,至于具体细节、后续发展,则是走哪算哪、见机行事,这样哪能不扯皮呢?
尽管是“爱心捐赠”,但是只有“爱心”远远不够。罗汉坝小学桌椅捐赠事件算是给所有人一个教训:捐赠行为需要规范化、标准化,多些事前的、事无巨细的君子协定,远比事后撕破脸皮要来得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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