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部门联合发文:首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将发布
晨刊综合讯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及国家药监局等12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根据临床用药需求,2019年6月底前,发布第一批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引导企业研发、注册和生产。2020年起,每年年底前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
为加快落实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的意见》,本次《方案》明确了及时发布鼓励仿制的药品目录、加强仿制药技术攻关、完善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加快提高上市药品质量、促进仿制药替代使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七大重点任务,以及每项任务对应的牵头和负责单位。
《方案》同时指出,要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及时掌握仿制药政策落地工作进展情况,梳理阶段性工作,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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