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不能不知“电商法”
□张涛
《电子商务法》将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但中消协日前公布的调查报告却显示,对于这部保护网购爱好者的法律,仅有57.8%的受访者表示“知道”,42.2%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在知道的人群里,也仅有52.8%的受访者表示“非常了解”。(12月27日《经济日报》)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占全球份额的40%以上。按说,消费者应该非常关心这部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法律,但从调查来看,《电子商务法》未引起广大消费者的足够重视。
“四成人不知电商法”,说明一些消费者缺乏主动学法用法意识。不少人往往等到自身权益受损时,才想到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有关部门的普法方式落后,一些地方的普法宣传还停留在“搭台子、摆桌子、发单子”的模式,《电子商务法》作为互联网时代的重要法律,普法宣传也要具备互联网思维。有关部门要抓住“两微一端”,通过微博、微信及新闻客户端,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予以宣传。最近,吉林四平警方官微推出的一系列小品普法短视频,让网友在轻松幽默的短剧中学法知法,这种做法值得各地借鉴。此外,有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从某种意义上讲,严格执法是最有效的普法。
新闻推荐
12月27日,“一带一路”——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摄影季展览”活动在福建泉州举行,共展出摄影作品200余件,其中外国摄影家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