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会有你:上海首次随机抽选52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12月28日下午,在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的会议室里,随着大屏幕上人员名单的快速闪动到定格,浦东新区、长宁区、虹口区、松江区和奉贤区总计52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相继产生,新虹桥公证处现场进行了监督公证。
小伙伴:哇哦!听起来好棒哦!
小编:据说,这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以来,上海市司法局联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公安局共同开展的首次集中公开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活动。
小伙伴:活动是怎样开展的呢?
小编:活动以“O2O”形式全程网上直播,八万余名网友在线收看,这不仅接受了广大网民的监督,还提高了社会公众对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知晓度。接下来,小编带你们去现场看一看吧!此次活动依据依法民主、公开公正、协同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规则,借助信息化手段,直接在本市公安局人口信息系统数据库中随机抽选产生第一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抽选规则在范围方面,明确随机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由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初次抽选人员的基础数据应符合年满28周岁(即1990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公民)、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数据库中未登记有犯罪记录、吸毒、肇事肇祸精神病史记录,且抽选居住地与户籍地在同一行政区划的;
在方式和名额数方面,明确以本市行政区划为单位分别抽选,各区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本区司法局负责人进行抽选,各区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的名额数应为各区人民法院实际上报名额数的10倍,即浦东新区抽选2400人、松江区抽选400人、长宁区、虹口区和奉贤区各抽选800人。
随机抽选的过程、结果同步在大屏幕显示,抽选结果具有随机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下一阶段,各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分局开展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采集工作,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之后,各区司法局将会同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的要求,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查询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确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被纳入选任范围。
必要时,区司法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到候选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础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走访调查,或者对候选人进行当面考察。在通过资格审查并经本人同意的候选人名单中,再次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并经公示、任命、公告、宣誓等选任程序正式成为人民陪审员。今年8月,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并组织开展了培训。上海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市司法局会同市高院、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工作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立足特大城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了《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和《上海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本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职责分工、名额确定、选任条件、选任方式、选任程序等工作要求。经过前期确定名额、发布选任公告后,目前正式进入到随机抽选环节。
除了随机抽选,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还可以通过个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推荐产生。在抽选仪式上,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宋烈表示,要充分认识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严格选任条件、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司法行政、法院、公安、人大等多个部门加强协调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按照职责需要健全工作机构,抓好保障落实。同时要加强舆论宣传,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同,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铮表示,人民陪审员法对人民陪审员最低名额数的规定,以及贯穿选用始终的随机抽选方式,都增强了人民陪审员选任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而为了最大化消弭此前“陪而不审”的现象,该法还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案件,均要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首次引入了审判长指引机制,通过制作事实问题清单等方式,由审判长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时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规则、法律规定等事项履行中立的指引、提示、解释和说明义务,并在七人合议庭庭审中实行事实审与法律审分离,避免从前一部分人民陪审员沦为“陪衬”,提高人民陪审员参审积极性。
上海市区两级人大、司法局、人民法院和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员以及人民陪审员代表共计六十余人参加了抽选仪式。
文章来源:法治上海
编辑:朱晔
司法部出品
(原标题:《可能会有你!上海首次随机抽选5200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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