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医保基金?浙江永嘉一民营医院免费手术引争议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12月29日报道:如果一家民营医院说,在我这里治白内障,一分钱都不用掏,就能让你重见光明。这样的说法,您会相信吗?在浙江温州的永嘉县,还真就有医院这么干。这家“江南医院”从2015年底开始,在一年的时间里,医治了三千多名白内障患者,而且收取的费用很少。然而,从2016年11月开始,这家江南医院的9名股东陆续被捕,罪名是涉嫌诈骗。两年过去,这起案件还在审理当中。关于江南医院的行为性质,究竟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还是市场主体经营模式创新,在司法机关和被告人双方之间,有着极大的争议。
民营医院推免费白内障手术立口碑 广告费和其他收入填补亏损
2015年底,一家综合性民营医院在浙江温州的永嘉县正式挂牌营业。这家名叫“江南医院”的民营机构,股东构成有些特殊,因为其中包含一位经营医疗器械的商人。而这,为近两年来江南医院“名存实亡”种下了祸根。
曾经在江南医院做眼科医生的汤晋魏说,医院设立之初,就瞄准了“白内障”这种疾病,作为医院口碑的突破口,这是一种很“聪明”的选择:“因为容易立口碑,手术做完效果是立竿见影的,今天做了、明天就能看得到。其实医院也跟做其他企业是一样的,他刚开始肯定是要先做一个口碑起来,得到群众的认可了,他才会慢慢的来你院里看(病)。”
陈少秋是江南医院股东之一张永谦的爱人,同时也曾是这家医院的工作人员。她说,怎么树这个口碑呢?医院的发起者当初想的招数是,免费给白内障患者做手术。免费看病?那民营医院岂不成了慈善机构?陈少秋说,民营医院的本质是企业,赔本的事情肯定不会干:
“我们当时是这样子想的,第一年我们不亏本,保得住本就好。等知名度好了,那些病人都是信任我们了,那么我们就是说少收一点。我们是亏本是不可能的,国家又没有给我们拨款,我们还有医生、房租、电费、水费,这些都要自己赚的。”
那么,白内障患者该出的这部分钱,从哪里来呢?陈少秋说,医院负责人的第一个办法是,打广告要花钱,那不如把打广告的投入省下来,与永嘉县慈善总会合作,通过慈善机构把患者应负担的费用,补贴到患者身上。当然,这部分费用,不足以弥补白内障手术的利润损失。
曾在江南医院工作过的医生汤晋魏说,原先拟定的第二个办法就是,用其它科室的收入,再来填补一部分损失:“因为这种得白内障的90%以上的病人都是老年人,相对来说他的基础毛病会多,比如说高血压,糖尿病。因为山区,有一些老人家可能一辈子都没去过大医院。但是你如果到了医院了,很多老人家其实还是愿意看的。那我们就相对应的科室有的话就直接给他看了。”
医疗器械经营商入股压低成本
院方:病人能得到实惠,医保又没有多付出
后来,一位在杭州经营医疗器械的商人尹雄加入进来,成为股东。这大幅度降低了江南医院购进尼德克SZ-1型人工晶体的价格。陈少秋说:“SZ-1的市场价格就是4400到5480这个价格,我们就是说把尹雄引过来当股东了以后,把这个进价压下来,利润空间就多了。对我们来说,我们就是把自己的那个利润交出来,对病人来说是受到实惠的。”
这样,江南医院以每枚尼德克SZ-1型人工晶体1600多元的进价,比照市场进价5200元,接收供货方的增值税发票。病人在江南医院治疗白内障之后,相比当地公立医院而言,国家医保资金至少少支出三百多,而患者基本不用掏钱。陈少秋说,他们认为这种方式是一举多得:“我们的价格跟眼视光(医院)【注:温州一家公立眼科医院】的价格也一样。我们做一只是八千到九千,眼视光(医院)是八千到一万二,这样子病人能得到实惠,医保又没有多付出,我们说这样子利国又利民,我们当时是这样子想的。”
温州市人社局2017年10月17日出具的一份2016年1至9月,随机抽取的省级医院使用尼德克SZ-1型人工晶体费用情况表显示,单眼白内障手术医疗总费用八千到一万三千五百元不等。医保基金支付的费用为5100元至一万零二百元不等。
而江南医院提供的资料显示,其为患者做单眼白内障手术医疗总费用在8000元左右,医保基金支付费用为4600元左右。
9名股东陆续被抓 涉嫌骗取国家医保资金
从2016年1月到11月,江南医院做过的白内障手术有3139例。这也是截止到目前的最终数据。因为,从2016年11月开始,医院的9名股东陆续被抓。司法机关给出的理由是,江南医院9名股东涉嫌骗取国家医保资金。这基本上终结了江南医院发起者之前的计划。
温州市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看齐公立医院
国家发改委回复律师:上述文件不符合国家政策
陈少秋说,她的丈夫张永谦是第一批被抓的:“按当时温州市382号文件说的话,私人的(医院)进入医保只能跟公立医院收费标准一样。那么,公立医院进价只能加5%,单价不能超过100,说你进价1666,那你只能加100,只能卖1766。你卖多了,你就是骗保。”
2017年9月29日,江南医院这9名股东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诈骗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永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向永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温州市人社局、发改委、卫生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2014年12月下发的第382号文件中,第六条第十二款明确规定,营利性医疗机构申请定点资格,应执行同等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服务收费价格政策。也就是说,公立医院在人工晶体5200元进价基础上,最多只能加100。那么,江南医院在其真实进价1600元基础上,也只能最多加100。陈少秋说,这样定价,民营医院无法维持运转:“公立医院卖的有的是5480,我们卖的5300,我们也没有超出市场价。你说加100元,我们民营医院哪有钱?如果是这样的话,民营医院根本不可能生存。”
有律师在介入这一案件后,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判定温州市的上述规定是否符合中央的要求。今年1月8日,国家发改委回复称,中央多部委早有文件,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温州市上述文件第六条第十二款的规定不符合国家政策。
辩方专家:医保基金未被占用,不能认为是骗保
为江南医院法定代表人张区提供辩护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裴广川坚持认为,江南医院的股东无罪,最核心的一条,就是在江南医院真实发生的医疗行为,不但没有骗保,反倒相对地减少了国家医保资金支出:“因为这个事情他(医院)向医保报销了,是人家给病人应当报销的那一部分。而江南医院有真实的医疗行为,而且是比公立医院还节省的经费。医院拿回来了,花在了病人的身上,没有任何人受到损害。如果说医保金被诈骗了的话,必须是国家的医保金不该拿来的拿回来了,占为己有了。现在没有一分钱是不该拿的,没有一分钱是江南医院自个儿占有了。所以你是找不到犯罪客体的。所以我们认为他是无罪的。不能够认定为诈骗罪,更不能认为是骗保。”
从2016年11月16日被控制,至今两年有余。江南医院股东之一张永谦的妻子陈少秋说:“全部九个股东全部抓走了,我们根本开不下去了。这么长时间了,我们这个案子到底是不是诈骗?(如果是)诈骗你定诈骗,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依据。你如果定得上,你就定。如果定不上,你放人。我们是民营医院,关了两年时间,我们房子房租都要交的,我们真的拖不起。”
江南医院九名股东的行为,究竟是骗取国家医保资金的诈骗犯罪,还是民营医院经营模式的创新?这需要时间等待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判。
28日下午,永嘉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表示,此案还在合法的审理期限之内。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之中。
(原题为《浙江永嘉一民营医院免费手术引争议,骗取医保基金还是经营模式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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