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高新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全面推动跨越发展
本报讯(张鑫)近年来,咸阳高新区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在目标制定、制度完善、实践运用三个环节重点发力,将“三项机制”做实做细,全面推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细化考核指标,健全考核体系。高新区围绕建设发展这一中心工作,建立三级动态考核体系,细化分解年度考核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考核指标,提高各部门单位重点工作分值权重。按照部门工作职能,采取“一线重成效、二线重亮点”的方式,分门别类列出考核清单,使考核指标更加科学,开展月度、季度、年度考核,使考核体系更加健全。
完善配套措施,树立正确导向。高新区打破人员身份限制,实现全员聘任上岗。坚持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容错纠错与从严管理、定性评价与定量考核、制度周延与操作简便相结合,先后制定完善《咸阳高新区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咸阳高新区管委会绩效考核制度》《咸阳高新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咸阳高新区管委会鼓励员工在职学习奖励办法》等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政策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干部任用要求,通过竞聘上岗、公开招聘等方式,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条件,充分调动高新区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严格兑现奖惩,用准用实结果。高新区把实践运用作为落实“三项机制”的落脚点,力促高质量发展。用足评优评先、考核奖励、提拔重用三个手段,开展绩效考核优秀等次、专项工作成效考核优秀等次、招商引资贡献奖等评选表彰工作,切实让“励”字发力、“容”字开道、“下”字生威。2018年,高新区组织开展“青年后备干部人选遴选考试”“竞争选拔优秀青年干部”等,参与率95%以上,引导全员一门心思求上进、干工作。运用“三项机制”全年聘用中层管理人员3人,聘用业务主管8人,调整岗位23人次,因违纪违规问题处理2人,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解放干部职工思想,用活“三项机制”,切实发挥鼓励激励作用,创新用人体制机制,为高新区跨越式发展持续提供强大动力。(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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