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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试探丈夫真心,她炮制寻子闹剧

牡丹晚报 2018-12-07 09:50 大字

过去几天,浙江温州乐清11岁男孩豪豪放学路上走失的消息频频引爆朋友圈。12月4日下午,孩子家属开出“50万元重金寻人”的悬赏。然而就在大家为孩子安危提心吊胆时,事件却迎来惊人反转。据乐清市公安局12月5日通报,豪豪已于4日晚平安找回,此次“失联”事件系其母亲陈某为测试在外经商的丈夫对自己和儿子是否重视,蓄意策划制造。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目前,陈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乐清全城行动寻找11岁男童

寻找11岁男孩豪豪是过去几天浙江乐清朋友圈里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家长、老师、同学、亲戚朋友,再加上警方、志愿者、热心市民等,自豪豪11月30日傍晚走失后,每天都有上百人在乐清各地接力寻找。

孩子父亲黄先生称,已经小学五年级的豪豪性格开朗,走失前并无异常,“我儿子学习成绩不好不差,他心态很好,性格属于那种没心没肺没烦恼型的,整天嘻嘻哈哈,学习不特别上心,也不会为成绩烦恼担忧。”

据他介绍,11月30日上午,豪豪在被母亲陈女士数落几句后,像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下午5点20分许,豪豪放学,而原本应该去接他的母亲则迟到了近20分钟,母子俩因此错开。后经查询沿路监控确认,豪豪自行乘坐了回家方向的公交车。黄先生说,以前遇到自己和妻子工作忙没空的情况,豪豪也曾一个人乘公交车上下学。没想到,这一次孩子却在回家路上失去了踪迹。沿路监控显示,豪豪最后一次出现的位置,距离到家仅几百米。

此后,心急如焚的家长一边报警,一边求助民间公益组织,一时间,寻找11岁男童豪豪的消息传遍乐清。

重金寻子背后家属“虚假报警”

12月4日下午,豪豪父亲为尽快找回孩子,先后开出20万元、50万元的悬赏金额。很快,“温州乐清一对父母50万元重金寻子”的消息被大量转发。

然而5日凌晨的一则警方通报却让这个故事反转了。据乐清市公安局通报,经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乐清失踪男孩豪豪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并对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支持和无私奉献表示崇高敬意。

经初步查明,此次“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

为试探丈夫真心妻子假造“失踪”

12月5日,乐清市公安局再次就此次事件更新调查进展:“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12月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通报称,根据调查,11月30日18时许,陈某与放学回家途中的儿子豪豪取得联系,并在虹桥镇沙河路附近碰面。见面后,陈某嘱咐豪豪按其安排呆在事先准备好的四轮电瓶车内,不要下车回家,并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豪豪。在安排好儿子后,陈某于当晚7点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

鉴于陈某蓄意藏匿其儿子黄某,并到公安机关虚假报警,其行为已严重透支了社会诚信和良知,消耗了大量的公共资源,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母亲或被追刑责当地检方提前介入

5日傍晚,乐清市检察院发布通报称,提前介入“失联男孩”母亲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案。乐清市检察院已指派侦监部检察官赴市公安局提前介入该案,引导侦查取证。

此前多起报假警事件多以治安拘留作为处罚手段,豪豪母亲此次故意制造虚假警情为何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许浩律师解释说,《刑法修正案(九)》也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其中,警情一项就包括,虚构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致使公安部门需要出警的情况。”据许浩律师介绍,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将被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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