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的红利 不能被“土政策”拿走了
一江之隔,通勤车在甲地顺利通行,在乙地却必须办证,否则罚款;审批项目,甲部门说需乙部门先出证明,乙部门说需甲部门先出证明;上级部门说不许收费,下级部门说其实还是要收一定费用……据新华视点报道,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地存在政策“打架”现象,导致企业无所适从,并增加了运营成本。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新需求刺激了新供给,新供给衍生出新服务。以通勤车为例,当下很多企业与单位都存在多点办公、办公与居住分离的情况,通勤车的出现顺应了市场需求,也是一种相对环保、安全的通行措施。政策及时跟进,将其纳入规范管理,很有必要。这就要求各地管理部门正视变化,及时调整政策,跟得上市场的脚步。撒手不管或以罚代管,都不是正确的态度。
在审批方面,中央已三令五申,要求简政放权,清理过期或与现行政策法规冲突的“红头文件”。近几年,情况已经得到了极大好转。但由于长期以来形成的行政惯性,很多地方在简政之后,又以管理方便的名义,陆续出台了不少地方性政策。这也使得市场主体从简政放权中获得的红利,很快又被形形色色的“土政策”拿走了。
至于一些权力部门相互将各自业务设为“前置条件”、从而造成办事死结的情形,更是所在多多,不一而足。
凡此种种,不排除新旧交替、职责交叉,以及管理边界不清等原因,但从根本上讲,仍在于一些单位和部门主观上的“土围子”意识。具体表现为,这些单位和部门的“地盘”意识、“首位”心态、“规矩”思想很强。
在一些单位和部门看来,这是我的地盘,企业要进入,就得经过我的认可,接受我的规矩,按照我的要求去办。至于说,这些规矩是不是依法依规,并不在其首先考虑的范围内。
即便面对中央简政放权的强大推动力,个别地方、部门也会阳奉阴违,甚至不断出台一些替代性政策规定,以固化地方利益、部门利益。他们关心的并不是如何激发市场的活力与民众的创造性,而是现实的、可触摸的利益。
这其实就是一种“土围子”意识,与改革无关,与开放无关,甚至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也无关。它所影响的,不仅是财富的涌流、市场的繁荣,还有政府的公信力。
在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语境下,有必要彻底清除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可能存在的“土围子”意识,放市场主体到广阔天地中去,放广大民众到有序社会中去。改革从来都是进行时。惟有持续深化改革,才能不断清除障碍,走向更加有活力的经济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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