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问题 要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明确了干部人事档案概念、作用以及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覆盖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人表示,针对干部人事档案涂改造假问题,《条例》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有关要求,上紧规矩制度发条,用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规范档案“建、管、用”各个环节,将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常抓常管、全程监督落到实处。一是严明“建”的职责。《条例》首次明确提出,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人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干部人事档案内容建设,严肃填写,严格审核,确保归档材料的真实准确。二是严肃“管”的纪律。《条例》对档案的接收、保管、转递等管理环节,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制度规定、亮明红线警示。三是严格“用”的程序。《条例》明确干部人事档案利用工作要求、范围和程序。同时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范围、内容和问题处理等进行规范,全面落实中央“凡提四必”要求。四是严抓监督惩处。《条例》明确要求建立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制度,并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等作出规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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