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违法房地产查处44起罚了127万元
半岛记者王媛通讯员吴雷马正盼报道
本报11月23日讯为规范岛城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房地产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先后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4起,罚没款127万元。
据了解,此次整治规范行动重点对在建、在售房地产项目,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存在的以下问题展开排查:房地产广告是否发布不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广告;广告中是否含有虚假、夸大宣传内容;是否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是否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承诺;是否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面积未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以及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和融资、变相融资等内容。
从案件查处情况看,一是宣传房地产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违法广告案件最为突出。查处的一起房地产项目宣传“每年固定回报5%年初返还,高回报返租有保障,投一半赚一半10年累计返还50%”,被依法处以罚款。二是存在使用国家机关名义、使用绝对化语言等情况。如某房地产项目使用国家领导人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和形象,突出“教育地产第一品牌”进行广告宣传,被处以30万元罚款。三是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新规问题较为突出。另外,个别房地产广告利用“学区房”等噱头误导消费者,被及时制止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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