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国内新闻> 正文

差评惹来卖家威胁 谁来保护消费者的“差评权”

右江日报 2018-11-15 08:49 大字

据媒体报道,在北京某大学读大一的小美在美团外卖订购了一款蛋糕,收到后口感特别不好,就给了商家一个差评。此后,卖家开始在私信中人身攻击小美,而且语气非常强硬。据记者了解,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服务大多都建立有评价机制,但是买家给差评后常常会面临商家的骚扰、恐吓。网民“江德斌”:评价模式还需进一步完善,应简化投诉流程,提高违规惩罚力度,确保消费投诉渠道畅通无阻,迫使商家将重心放在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上。@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选择权和表达权。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不得刷单,不得删除消费者评价,应该尊重消费者的评价权,对消费者的评价进行删除是不允许的。明年1月1日起,电商或平台如果删除消费者评价或进行恶意骚扰,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燕赵晚报:如果差评成了高风险行为,消费者权益也就沦为空中楼阁。凡是消费者基于自身感受和体验所作出的评价,都应予以尊重,这是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关键所在。具体来说,除要求电商平台全面展示各种评价外,还应采取得力措施维护消费者“差评权”。如健全信息保护,利用技术手段对评价进行匿名化处理,让商家不知道谁是差评者,进而让消费者毫无顾虑地行使差评权,对提升商品质量和健全市场竞争秩序形成倒逼。(据新华网)

新闻推荐

人社局新模式助力为民服务“加速度”潘静霞 李多进

本报讯(潘静霞李多进)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险种40个窗口的业务,统一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

 
相关新闻